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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30條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前條事項,應簽訂書面契約,載明下列事項: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期間。 三、所需費用及支付方式。 四、委託事項之管考。 五、違反契約之處理。 六、契約之終止及解除。 七、不可抗力之範圍及處理。 八、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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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