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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經費補助辦法 第5條

本辦法規定補助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視覺障礙者就業基金。 三、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四、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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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