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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經費補助辦法 第7條

接受經費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機構,其經費請領、收支、結報 及核銷等事項,悉依政府有關法令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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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