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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 第24條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第 四 章 重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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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工程」的其他條文
第22條
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之規劃,應於施工前一年內辦理完成。
第23條
辦理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程序如下:一、水利狀況調查。二、高程及地形測量。三、農路…
第25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所稱主要作物,係指當地農業習慣種植最普遍之作物,或實際輪植之作物。所稱主要作物…
第26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所稱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或墳墓,係指因土地分配或重劃工程需要必須拆遷之土地改良…
← 第23條
看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2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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