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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 第14條

農業金庫因辦理農會、漁會緊急融通,致有資金轉融通需要時,得依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有關規定,向中央銀行申請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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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