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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擔任農業保險保險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農會、漁會辦理前條委託作業應遵行下列規定: 一、不得違反法令強制或禁止規定,並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訂定委託契約並約定委託辦理農業保險作業之範圍、違約之處理及終止契約之事由等事項。 三、委託人應定期或不定期就受委託事項進行瞭解及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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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