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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39條

罷免案之提議人應擬具罷免申請書,敘述事實及理由,經原選舉人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方得向農會提出,並副知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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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