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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實驗農場,指供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或研究機構為試驗用或研究用之實作場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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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