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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處務規程 第5條

投資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施政計畫之研擬、成果管考、財務規劃、調度及稽核。 二、園區研究發展、產學合作、人才培訓與智慧財產權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招引業者、廠商進駐投資業務之規劃及推動;申請投資經營案件之處理、審核及園區事業整體營運之輔導。 四、園區事業開發農業科技及其產品國內外市場通路之協助。 五、重要專案之聯繫協調及推動規劃;國會、地方政府及各類對外業務之聯繫。 六、園區對外宣傳、形象推廣、宣傳資料之規劃及執行。 七、園區國際合作、國內外禮賓接待與駐外相關單位之協調及聯繫。 八、其他有關投資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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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