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 第28條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第28條

會務委員,經發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遴派。 一、資格與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不合者。 二、有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會員資格會務委員喪失會員資格者。 四、機關代表之會務委員因職務變更致不符第二十三條規定資格、辭職或 退休者。 五、以不實或偽造證明文件取得資格者。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