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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0.02.01訂定) 第5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退休人員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任職年資,且支(兼) 領月退休金者,於本辦法施行後,應按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之待遇標準,依 前條規定,重新計算其公保優存金額。 前項人員依本辦法規定計算之公保優存金額如高於依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 月十六日實施之原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以下簡 稱原優存要點)第三點之一規定計算金額者,其差額應於本辦法施行前, 存入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並自本辦法施行日起,計算優惠存款利息;其於 本辦法施行後存入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者,自入帳之日起,按優惠存款利率 計息。但本辦法施行前曾解約提取優惠存款金額者,其提取金額不得再行 存入恢復辦理優惠存款。 第一項人員依本辦法規定計算之公保優存金額如低於依原優存要點第三點 之一規定計算之金額者,得於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時,再依前條及本條規定 辦理。 薦任第九職等以下退休人員之公保優存金額,經依原優存要點第三點之一 計算並扣減後,再依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發布之退休公務人 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以下簡稱原優存辦法)規定計算 而得辦理回存者,其依本辦法規定計算後之公保優存金額如低於依原優存 要點第三點之一所計算之金額,以原優存要點第三點之一所計算之金額辦 理。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退休人員,因本辦法之施行而使各 級支給機關所節省之政府支出,低於依原優存要點第三點之一辦理所節省 之政府支出者,其差額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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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公務人員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退休生效者,其一次退休金及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第3條依本辦法辦理優惠存款之公務人員所具保險年資及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最高月數標準,依附表規定辦理…第4條退休人員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任職年資且支領月退休金者,其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最後在職同等級…第6條本辦法所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第7條退休人員辦理優惠存款,應檢具退休主管機關核發之退休審定函,至受理優惠存款機構開設優惠存款帳戶…第8條優惠存款契約之期限定為一年及二年。期滿得辦理續存。退休人員應於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日,親自持國民…第9條優惠存款契約期滿前,退休人員得申請質借;質借條件與限制,規定如下:一、辦理質借之金融機構,限…第10條退休人員除於依法停止辦理優惠存款期間外,優惠存款金額一經提取,不得再行存入。其實存期間之計息…第11條經銓敘部核定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者,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簽具一次退休金之付款…第12條優惠存款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負擔其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第13條退休人員如有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應停止或喪失領受月退休金情事者,退休人員或其遺族應主動…第14條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及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比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之…第15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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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