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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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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有錯誤須更正,或與事實不符有變更必要者,得由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檢附相…第3條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進、出口報單,其申請更正項目及理由未臻具體者,海關得不准予更正…第4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電腦通關檔;涉及沖退原料稅者,應併予更正其資料檔。更改後…第5條進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一、納稅義務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或海關監管編號。二、賣方名稱…第6條納稅義務人於貨物放行後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第7條出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一、貨物輸出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加工製造廠商名稱、…第8條貨物輸出人於貨物放行後申請更正者,除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外,應於六個月內申請更正,逾期不予受理…第9條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出口報單離岸價格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予受理:一、其整份報單變動金額…第10條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應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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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