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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原料糯(碎)米加工外銷管理辦法 第12條

廠商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或前條規定者,分署得於同意文件期滿 後一年內,不核准其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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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