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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所稱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應包括該二年內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免稅贈與之財產。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條稽徵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得聲請法院核定遺產管理人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為之,並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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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