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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31條

第 四 章 埋樁與管理
都市計畫樁有不足或漏釘情形,由測定機關依釘樁有關規定補建,並與其相關樁位聯測後,辦理樁位公告。原設樁位毀損或滅失,必要時由樁位管理維護機關會同測定機關核對都市計畫書圖後,依據原樁位資料,並參照現地建築線及地籍圖資料恢復樁位;原樁位資料與建築線不符合時,應由有關機關會同檢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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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31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6條都市計畫樁位,因第十一條規定情事而重行公告者及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補建樁位公告後,測定機關應將更…

「埋樁與管理」的其他條文

第26條都市計畫樁之型式、規格規定如下:一、都市計畫樁鋼釘規格,如附圖一。二、樁位於泥土地者其埋樁型…第27條都市計畫樁之埋設依下列規定:一、定位:挖坑前應先檢查樁位有無異動,是否正確,否則應重新測定,…第28條都市計畫樁豎立完竣後,應由測定機關負責管理及維護,並定期實地查對作成紀錄。特定區計畫之樁位,…第29條公私機構因建設需要移動、挖除或覆蓋樁位時,應由該施工單位洽樁位管理維護機關同意,並向樁位測定…第30條都市計畫樁經檢測發現異狀時,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毀損、滅失或移位:由樁位管理維護機關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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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