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醫事檢驗師法 › 第15條

醫事檢驗師法 第15條

醫事檢驗師非親自檢驗,不得出具檢驗報告,並不得作不實檢驗報告。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醫事檢驗師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