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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法 第16條

醫事檢驗師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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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