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醫療法 › 第115條

醫療法 第115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私立醫療機構,處罰其負責醫師。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醫療法人設立之醫療機構,處罰醫療法人。 第一項前段規定,於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處罰之行為人為負責醫師者,不另為處罰。
AI 白話解釋
← 第114條看 醫療法 全文第1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