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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 第101條

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經予警告處分,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按次連續處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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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