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 第25條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5條

登錄之長照服務單位,以一處為限。 具二種以上長照人員資格者,得登錄於同一長照服務單位,或以不同資格各別登錄一處長照服務單位。 以二種以上長照人員資格登錄者,應擇一種資格為其主要登錄類別。
AI 白話解釋
← 第24條看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全文第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