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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條

軍人非經彈劾,不受懲戒。 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於軍人之違失行為,不適用之。 懲戒法院審理第一項事件,其懲戒種類及懲戒權行使期間,依本法人事懲罰及財產懲罰規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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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