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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懲罰法
› 第75條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75條
第 五 章 懲罰之執行
悔過懲罰執行前,權責機關應將悔過執行之處所及起訖時間,以書面告知受懲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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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之執行」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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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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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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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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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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