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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 第10條

電信事業經辦查詢用戶通信紀錄作業之人員,對於查詢作業之過程及所查得資料內容等,應予保密,不得洩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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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