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
› 第8條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 第8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各項查詢費用之訂定及調整,依電信法有關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規定及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規定,於本辦法施行後七日內訂定各項查詢費用,並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備查。 第二類電信事業各項查詢費用之訂定,依電信法有關第二類電信事業資費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