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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通知爭議處理機構提出業務報告,必要時得派員查核或要求其改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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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