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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下列路外公共停車場,得免依前條規定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 一、機械式、塔臺式停車場。 二、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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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