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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對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得就下列事項予以輔導: 一、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之規劃、申請設置等法令諮詢。 二、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資訊上傳事宜。 三、其他輔導事項。 為鼓勵公共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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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