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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第6條

前條之未就業青年申請求職交通補助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補助金領取收據。 二、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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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