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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19條

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 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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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