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預算法 › 第56條

預算法 第56條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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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