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 第8條
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第8條
前條第二項通知及作業程序如下: 一、書面通知法定代理人檢查結果及補種事項。 二、學童有其他醫療特殊理由未能完成預防接種者,應連繫或轉介至當地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以決定是否補種。 三、協助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補(接)種事宜及追蹤學童完成接種。 四、配合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登錄,並提供學生就學期間進行各項疫苗接種之電子資料檔。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