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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 第230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30條
第二百二十七條
規定之甲類製造事業單位應就大專院校理工科系畢業,並具有左列規定者中選任液化石油氣製造安全規劃人員(以下簡稱製造安全規劃人員。)。但製造安全負責人具有同等資格者,不在此限。 一、曾擔任製造安全主任之經驗年資在五年以上者。 二、曾擔任製造安全作業主管及製造安全主任之合計經驗年資在七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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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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