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 第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2條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