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因應「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濫用問題。理由是食藥署通報的依托咪酯檢出件數一年內暴增數十倍,且有業者添加至電子煙危害青少年,擬調整其毒品分級管制以遏止濫用擴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加強對依托咪酯的管制,有助於遏止其在電子煙等管道流通、保護青少年免於濫用危害。
主要影響對象
青少年與一般民眾、施用或流通依托咪酯者、緝毒與衛生主管機關及醫療使用端。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調整毒品分級以納管「依托咪酯」(喪屍煙彈),詳細級別調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托咪酯濫用件數暴增且入侵青少年,需提升管制等級遏止危害;疑慮:分級調整對醫療正當使用、施用者處遇與查緝量能的影響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興濫用物質的列管案,可留意分級級別與醫療合法用途的界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