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刪除刑法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立法說明指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已宣告該條違憲並自宣判日起失效,故配合刪除已失效的條文與僅含該條的章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清理已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失效的條文,使刑法條文與判決結果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原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相關情形的當事人及司法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刪除刑法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因該章僅有此一條,故章名一併刪除。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該條已遭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失效、應予刪除以修補立法瑕疵與人身自由限制;疑慮:對立法過程的評價(提案說明用語)涉及不同立場,屬政治性討論面向。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源於憲法法庭違憲判決,建議連同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理由一起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