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針對凌虐未滿七歲幼童的案件,增訂致人於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案理由是幼童欠缺自我保護能力,現行刑度嚇阻不足且仍見致死案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對侵害幼童生命的重大犯行施以更嚴厲制裁,回應社會對兒虐案件的關注。
主要影響對象
受虐幼童及其家庭、潛在施虐者、司法與兒少保護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條,針對未滿七歲幼童增訂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幼童無自保能力、凌虐致死惡性重大,應加重至最高刑度以昭公義;疑慮:增列死刑的必要性與嚇阻效果有爭論,且與刑罰體系及廢死議題相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與多件同條修正並列審議,可一併觀察委員會如何整合各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