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增訂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以配合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的修正,使新舊法規適用明確化。目的是為了確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避免適用上的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司法機關及民眾,解決新舊法適用爭議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刑法施行法,新增第八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法律適用明確,避免爭議;疑慮:可能影響過去案件的追訴權時效適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新舊法規適用轉換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0-17,2025-10-2
交付審查2025-10-17,2025-10-2
委員會審查2026-04-13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18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林宜瑾、吳思瑤等21人,為配合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之修正,並使新舊法規適用明確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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