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針對性犯罪被害人為兒童及少年者,於其成年前追訴時效停止進行;目的是解決兒少被害人因心智未成熟或權力不對等,成年後才敢揭露被害事實,卻因超過追訴期而無法追訴犯罪者的問題;草案希望藉此調整追訴時效,維護兒少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曾遭受性犯罪的兒少被害人,解決他們因超過追訴期而無法追訴犯罪者的困境;同時也有助於落實對兒少的保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曾遭受性犯罪的兒少被害人、犯罪者及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針對性犯罪被害人為兒童及少年者,於其成年前追訴時效停止進行;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兒少權益、符合國際趨勢;疑慮:可能影響犯罪者的權益、涉及司法追訴時效的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需謹慎評估其對司法實務、兒少權益及犯罪者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