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要求性侵害兒童及少年犯罪的刑事追訴期間應停止進行至被害人成年為止,以保護我國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安全。草案旨在貫徹刑法第八十三條的修正目的,確保被害人有足夠的時間勇敢揭露自己的遭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被害人,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勇敢揭露自己的遭遇,解決長期以來難以說出口的特殊性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性侵害兒童及少年犯罪的被害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要求適用修正後的時效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安全,貫徹刑法修正目的;疑慮:適用新法時效規定可能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或溯及既往原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法符合憲法及法律原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