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延長未成年性侵害或猥褻受害者的追訴期,改為自被害人成年之日起算,以保障受害者的權益。現行規定可能使加害人因時間經過而逃避責任,受害者權益受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遭受性侵害或猥褻的未成年受害者,保障他們在成年後仍能追訴加害人,解決他們的權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遭受性侵害或猥褻的未成年受害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變更追訴期的起算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追訴期保障受害者權益;疑慮:可能增加舉證難度、影響加害者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