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具草案欲增訂《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以落實保障兒少被害人之保護與權益,確保修法後法規適用的一致性。草案旨在調整追訴權時效,以避免舊法適用於已提案修正的《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草案,能幫助遭受性侵或性騷擾的兒少被害人,在成年後仍能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解決現行法規限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遭受性侵或性騷擾的兒少被害人及其家屬。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以明確修正後法規之適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保障兒少被害人之保護與權益,避免舊法適用於已修法條文;疑慮:新法適用範圍可能過廣,影響司法實務的適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應注意其與現行法規的適用範圍和刑事追訴期的計算方式的調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