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擬補發依法被停聘調查教師在停聘期間的本薪、學術加給與職務加給,以保障教師權益。現行法規僅補發本薪(年功薪),未顧及教師薪資組成完整性。草案希望解決教師因停聘造成的經濟損失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依法被停聘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恢復聘任的教師,解決其在停聘期間的經濟損失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依法被停聘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恢復聘任的教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條文,擬補發停聘期間的本薪(年功薪)及加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師依法配合調查被停聘,應恢復教師權益;疑慮:增加財政成本,可能對學校運營造成壓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時,需平衡教師權益與財政成本及學校運營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