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提高酒後或施用毒品駕駛汽車肇事的刑責,以遏止類似行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現行法律對酒駕、毒駕的刑責過低,緩刑、易科罰金適用比例偏高,導致行為人對法律制裁的畏懼不足。草案擬提高基本刑度、加重累犯及致死重傷的處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民眾,特別是提高民眾對酒駕、毒駕的法律制裁威懾力,減少類似案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酒後或施用毒品駕駛汽車的人,以及因類似行為受害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提高基本刑度,針對酒駕及毒駕的處罰,並加重累犯、致死重傷及職業駕駛的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刑責能嚇阻酒駕、毒駕行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疑慮:提高刑責可能導致司法過度嚴苛,影響駕駛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對不同情況的處罰規定,以及對社會期待和人民權益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