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主要是配合刑法修正案,調整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殘刑規定,以符合比例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無期徒刑受刑人在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能有更明確的殘刑規定,解決法規適用上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期徒刑受刑人在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殘刑規定更符合比例原則;疑慮:新舊法規適用範圍的劃分可能造成爭議,影響受刑人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新舊法規適用範圍的劃分及對受刑人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