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981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針對被告因疾病依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2項停止審判的情形,明定不適用「停止原因視為消滅、追訴權時效繼續進行」的規定。目的是避免重大案件因被告長期因病停審而導致追訴權時效完成、無法再追訴。
能幫助到什麼
可幫助避免重大犯罪因被告長期因病停止審判而時效消滅、無法審理,回應被害人及社會對司法追訴的期待。
主要影響對象
因疾病而停止審判的刑事被告、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檢察與審判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explain為空。依why:修正第八十三條,明定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2項因疾病停止審判之情形不適用停止原因視為消滅、追訴權時效繼續進行之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被告以長期因病停審規避追訴、確保重大案件能受實體審理、維護司法公正與國家刑罰權;疑慮:排除時效進行可能使被告長期承受未決追訴、與法律安定性及被告程序保障的平衡如何拿捏仍有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追訴權時效屬刑事程序核心制度,調整任一例外都牽動安定性與追訴公益的平衡,宜留意審查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