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主要是為了明確新舊法轉換之適用標準,避免實務運作產生爭議;因應《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有關追訴權時效之規定修正而為相關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司法實務工作者,避免爭議;解決新舊法適用標準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律專業人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草案有助於明確新舊法轉換標準,避免實務爭議;疑慮:修正內容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以確保實務運作順暢。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修正草案對法律體系及實務運作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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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7-03,2026-07-0
交付審查2026-07-03,2026-07-0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林倩綺、林沛祥、王鴻薇、邱鎮軍等17人,鑒於《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自民國二十四年四月一日制定公布,並於同年七月一日施行以來,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於一百十二年二月八日。鑑於《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有關追訴權時效之規定業經修正,為明確新舊法轉換之適用標準,避免實務運作產生爭議,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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