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提高毒駕者的刑罰,以遏止日益氾濫的毒駕行為,維護道路安全。草案希望藉此減少毒駕造成的傷亡和家庭破碎,保障民眾的生命、身體和財產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減少因毒駕而造成的傷亡和家庭破碎。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提高毒駕者的刑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刑罰可以嚇阻毒駕行為,保障用路人安全;疑慮:刑罰提高可能衍生司法爭議,是否能有效解決毒駕問題仍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對於刑罰提高的意見和可能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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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委員會審查2026-07-22
案由
本院委員蔡易餘、王美惠、陳亭妃等16人,鑒於毒駕行為日益氾濫,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維護用路人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有提高刑罰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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