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提高對毒駕行為的刑事罰責,強化累犯處罰,並增訂車輛沒收規範,以遏止毒駕犯行,維護公共安全。現行法制對毒駕行為的裁罰強度不足,難以形成有效嚇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避免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駕駛人、毒駕行為人及車輛所有權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提高刑事罰責,強化累犯處罰及增訂車輛沒收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刑罰可以有效遏止毒駕犯行,維護公共安全;疑慮:加重罰責可能對某些族群造成不公平影響,車輛沒收規範可能涉及財產權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界對提高刑罰及車輛沒收規範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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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委員會審查2026-07-22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鑑於近年毒品種類快速演變,施用方式亦趨多樣,致毒駕行為之辨識與查緝難度提高,而現行法制對於毒駕行為之裁罰強度,尚不足以形成有效嚇阻,制度上確有檢討精進之必要,爰此,為有效遏止毒駕犯行,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刑事罰責,強化累犯處罰及增訂車輛沒收規範,以維護公共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毒駕行為日益氾濫,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維護用路人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有提高刑罰之必要。
二、為避免行為人再犯風險,並防免動力交通工具所有權人無正當理由任意將車輛提供予服用酒類、施用毒品者使用,致生死亡或重傷之結果,宜有沒收之規定,以全面防堵此類行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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