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勞動 雇主訂定員工共同遵守之工作規則的參考範本。達一定規模的事業應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工時、工資、獎懲、資遣等內容不能低於勞基法,違法條款無效;懲戒應符合比例並給員工說明機會。可線上填寫公司資料,調整條文後複製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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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一定規模的公司要訂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規則內容(工時、工資、獎懲、資遣)不能低於勞基法,違法的條款無效。懲戒要符合比例、給員工說明機會。
僱用勞工人數達三十人以上的雇主,應依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未達三十人的事業單位雖不強制,仍建議訂立,讓出勤、請假、獎懲規定有所依循。
不可以。工作規則違反法令強制或禁止規定,或違反適用於該事業的團體協約者,該部分無效。工作規則只能在法定標準之上訂定更具體或更優於法律的規定。
工作規則修改後應重新報請核備並公開揭示。若修改內容對勞工明顯不利,實務上會審查其合理性,不是雇主單方修改就當然有效。重大變更建議與員工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