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 第5條

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第5條

第三條監測品項之數量,每年總計不得少於四百件。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